子女监护权、照顾和管理权以及探视权

子女的监护权和照顾权往往是离婚中敏感和有争议的问题。在新加坡家庭法院围绕这些问题做出决定时,始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妇女宪章》第125(2)条款明确规定,在决定监护、照顾和管理令时,首要考虑因素必须是儿童的福利。

父母的愿望没有孩子的福利重要。法院在颁发命令前会考虑许多因素。如果您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您应该了解您作为父母的权利,以及法院在新加坡颁发监护、照顾和管理令时将考虑的因素。

法院将颁发以下三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命令。

  1. 对子女的监护权。
  2. 对子女的照顾和管理权。
  3. 对子女的探视权。

有关儿童福利令的法律规定

在新加坡,有三部法规管理儿童监护权。主要法规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例》,并由《妇女宪章》和《穆斯林法律管理法》加以补充。

《妇女宪章》将婚姻中的“子女”定义为21岁以下的孩子。

这项法律适用于新加坡的所有人,不论何种信仰或宗教。

监护权与照顾和管理权之间有什么区别?

子女监护权是指与子女的抚养和福利有关的主要决定权,包括有关教育、宗教和医疗保健的决定。监护权可由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拥有。

照顾和管理权是指对子女的日常事务和活动作出决定。子女将与照顾和管理孩子的父母一起生活。照顾和管理权归父母一方。父母另一方通常会被允许探视孩子。

监护令的类型

监护令有四种类型。

单独监护权

根据单独监护令,被授予单独监护权的父母将在孩子的生活中做出所有重大决定。单独监护权通常是在父母之间关系紧张、彼此不沟通的情况下被授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拥有共同监护权,他们缺乏沟通和合作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父母不能合作,有关孩子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决定可能会被推迟或变得复杂。

在其他替代解决方案(如调解或咨询)不成功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授予单独监护权。

拥有单独监护权的一方将成为子女抚养和福利的唯一决策者。该父母拥有对子女生活中的重大决定的专属决定权。

如果有虐待史或父母一方同意将监护权交给另一方,法院也会考虑授予单独监护权。

一般来说,通常不会授予单独监护令。

共同监护权

共同监护权是新加坡最常见的监护令。当法院授予共同监护权时,父母双方将代表孩子做出重大决定。新加坡法院鼓励共同抚养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参与到子女的抚养和重大决定中,对孩子的发展和性格都有好处,这是广受认可的。

如果父母能够讨论并就判决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授予共同监护权。共同监护权使父母双方在孩子的抚养过程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即使父母中的一方可能对孩子有照顾和管理权。

监护令不仅仅是关于父母中哪一方有权做出重大决定。法院还希望父母双方都能接受并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当婚姻结束时,养育子女并没有结束。

混合令

混合令授予父母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然而,此方父母必须与另一方父母讨论有关子女福利的某些决定。这可能包括关于孩子上哪所学校的决定,他们的宗教教育或与孩子一起搬迁。

分割监护权

分割监护令将兄弟姐妹的监护权在父母之间进行分割。父母一方将获得子女A的监护权,而另一方将获得子女B的监护权。

分割监护权是非常不寻常的,因为法院不愿意将兄弟姐妹分开。法院只有在符合子女的最大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分割监护权的命令。

如果我没有孩子的监护权,我可以带孩子出国吗?

可以,但您需要得到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同意或法院许可,才能将孩子带出新加坡境外。您不得将孩子带出国超过一个月。

法院如何决定谁将获得监护权?

法院在决定谁将获得监护权或授予何种命令时,将考虑“福利原则”。这意味着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最大利益。

最大利益不仅仅指财务或生理要素。法院会考虑到许多因素,包括:

  • 子女的道德、宗教和生理健康;
  • 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关系;
  • 目前的生活安排;
  •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照顾者;
  • 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年龄足够大的话;
  • 父母的意愿;
  • 子女的年龄;
  • 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
  • 是否有额外的家庭支持。

法院可以要求社会服务机构和顾问提供监护权评估报告。顾问将环境、孩子和父母双方进行评估,然后再提出一种命令。顾问也可以观察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互动情况。该报告是保密的,仅供法官在作出决定之用。

《妇女宪章》第130条款允许法院考虑此类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但法院没有义务遵循这些建议。

父母想要什么或喜欢什么,不一定是法院的决定因素。父母中的一方在经济上或教育上都比另一方好,这一事实也不会改变监护权。如果父母的另一方不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公民身份也不能保证其获得监护权。法院在下达监护权命令之前,总是会考虑什么安排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照顾和管理令

照顾和管理令决定了孩子与父母哪一方生活在一起。此方父母是孩子的主要看护者,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

此方父母还需负责孩子的日常看护和生活必需品 — 接送孩子上下学、参加校外活动、吃饭、睡觉、玩耍等。

法院可能会在命令中附上一份“惩罚通知”,具体说明照顾和管理孩子的父母一方必须遵守的具体条款和责任。

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而不遵守这些条款,将会受到惩罚。

如果您担心有监护和管理权的父母一方会拒绝您接触孩子,您可以要求法院在监护和管理令中附上惩罚通知。

谁来照顾和管理孩子?

许多人认为,父亲很难获得对孩子的照顾和管理权,因为人们的看法是,母亲通常是主要的照顾者。

在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法院都将照顾和管理权交给母亲,除非:

  • 有被母亲虐待或忽视的历史;
  • 或法院指定的顾问提出不同建议;
  • 母亲同意将照顾和管理权交给父亲;或
  • 孩子已经到了可以清楚表达自己意愿的年龄,并表示希望与父亲一起生活。

父母也可以要求共同照顾和管理令,让父母双方都有同等的时间陪伴孩子。法院只有在符合子女最大利益且安排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共同照顾和管理令。父亲还必须证明他在离婚前是主要照顾者。

如果孩子还在上学,父母的关系很紧张,或者他们有不同的养育方式,法庭不会同意的下达共享照顾和管理令。

尽管如此,父亲想要获得照顾和管理权也并非不可能。

探视令

没有照顾和管理权的父母一方通常会被授予探视令,以便能够合理地探视孩子。  人们普遍认为,与父母双方共度时光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对孩子的福利也很重要。

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探视的类型、孩子必须与非监护人父母相处的时间。  《妇女宪章》只是说,非监护人的父母应被授予“公平和合理”的探视权。应由法院决定在您的案件中什么是公平和合理。

在决定探视权的类型和数量时,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法院将考虑所有相关信息,包括:

  • 孩子的需求。
  • 孩子的喜好。
  • 无照顾和管理权的一方之前与孩子相处的时间。
  • 孩子与无照料和管理权的一方之间的关系。
  • 孩子的福利和幸福。
  • 实际安排。

法院将始终鼓励父母讨论这些问题,并商定双方都能接受的、有利于儿童福利的安排。

父母可能会同意或要求具体的命令,以涵盖在特定的日子或时间的探视,如学校和公共假期、圣诞节、生日、海外假期等。

通常情况下,除非有理由保护儿童免受潜在的身体或精神伤害,否则探视将是无监督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命令进行监督下的探视。

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探视权评估报告,以协助法院解决父母之间关于探视权的分歧。它还可以帮助法院决定什么是对孩子健康最有利的。探视时间应该是多长时间?是否应该受到监督?

最终,法院将作出最有利于孩子福利的探视令。

法院在下达儿童福利令时是否可以加入条件?

是的,《妇女宪章》第126条款赋予法院权力,在颁发监护或照顾和管理令时,可加入法院认为合适的任何条件。

它可以加入与以下方面有关的条件:

  • 孩子的居住地;
  • 他们在何种宗教环境中长大;
  • 探望另一方父母或已故父母的家人;或
  • 是否可以将孩子带出新加坡境外。

如果您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并担心您孩子的福利或您与孩子接触的权利,您应该尽快与离婚律师商谈。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您需要法律代表,请联系 PKWA 律师所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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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萱琪

家事与离婚法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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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良

家庭与离婚实践小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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