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认证书和遗产管理书之间有什么区别?

如果死者立有遗嘱,您需要向法院申请 遗嘱认证。财产的继承权将归属于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另一方面,如果死者没有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其家庭成员就必须向法院申请获得 遗产管理书的授与。 遗产将由《无遗嘱继承法》中指定的家庭成员继承。

本文中,我们将讨论两者之间的核心区别。

一个人去世后,他的财产会发生什么变化?

当一个人在新加坡去世,死者留下的银行账户、财产、个人物品和投资被称为“遗产”。当事人的遗产需要分配给其受益人。受益人需要获得一份法院命令,授权处理遗产的人:

  • 关闭银行账户,兑现投资,出售或转让财产;
  • 清偿死者的债务;
  • 将遗产的剩余部分分配给受益人。

如果死者立有遗嘱

如果死者立有遗嘱,法院给予的授权称为“遗嘱认证”,处理遗产的人称为“遗产执行人”。

如果死者没有立下遗嘱

如果死者没有立下遗嘱,法院给予的授权称为“遗产管理书”,处理遗产的人被称为“遗产管理人”。

如果立有一份有效的遗嘱–申请遗嘱认证

遗嘱认证书只发给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遗嘱认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们负责收集财产并将其分配给受益人。受益人不能取代他们,因为死者在遗嘱中特别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因此,如果您正在考虑立遗嘱,您应该仔细考虑对遗嘱执行人的选择。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您信任的人,并且有能力管理可能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的遗嘱认证程序。

遗嘱执行人通常会做以下工作:处理死者的事务,出售死者的资产,偿还债务,最后将资产分配给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

遗嘱认证书是法院对遗嘱有效的法律确认。要求遗嘱认证书的金融机构希望确定遗嘱是有效的,而且指定的执行人是负责处理遗产的正确人选,然后才向他们发放任何资金。

如果没有遗嘱–申请遗产管理书

遗产管理书类似于遗嘱认证的授予,但它是颁发给没有有效遗嘱的个人的近亲。

如果您没有立下遗嘱,这意味着您没有指定一个具体的人作为您的执行人来管理您的遗产。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份可以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员名单。可以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按优先顺序)如下:

  1. 配偶;
  2. 死者的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5. 侄子和侄女;
  6. 祖父母;以及
  7. 叔叔和姑姑。

有优先权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可能不愿这样做,而所有受益人都同意应由更合适的人担任遗产管理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可以“放弃”自己成为遗产管理人的权利,而选择另一人。

如果当事人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则根据《无遗嘱继承法》第7条生效。第7条阐明了资产的分割和分配。因此,如果死者没有父母或子女,其配偶将有权获得全部遗产。如果死者有子女和配偶,那么遗产将被分割,配偶获得50%,子女平均获得剩余的50%。

一定要咨询有经验的遗嘱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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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崇文

家事法 & 民事诉讼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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