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骚扰罪

科技给人们带来很多好处,为学习、交流、共享信息以及与朋友和家人联系提供了新的方式。然而,这并非没有风险。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自己成了网络尴尬和骚扰的受害者。

近年来,新加坡立法者认为应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使其隐私免受侵犯和网络骚扰。通过对2014年《防止骚扰法令》(POHA)的修订,设立了一项新的罪行,称为 “骚扰罪(doxxing)”。它于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其目的是加强保护,防止有人发布他人的私人信息,使他们感到尴尬或骚扰。

究竟什么是 “doxxing”?

《防止骚扰法令》(POHA)并没有专门使用 “doxxing “这个术语。该术语起源于俚语,意为 “获取和发布关于个人的私密文件(dropping documents)”。一般来说,”doxxing “指的是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向公众披露和散播有关某人的个人信息。

虽然这个词出现在互联网之前,但现在已扩展到指以骚扰、威胁或助长对个人的暴力为目的而公布个人信息的行为。一个人可以在网上和网下实施骚扰(doxxing)。

什么是构成了 “doxxing “罪的个人信息?

在《防止骚扰法令》(POHA)的范围内,个人信息是指可用于识别个人的信息。

识别信息定义为:

任何单独或与其他信息一起识别或声称识别个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 个人姓名;
  • 居住地址;
  • 电子邮件地址;
  • 电话号码;
  • 出生日期;
  • 国民登记身份证号;
  • 护照号码;
  • 签名(手写或电子签名);或
  • 密码。

它包括个人的任何照片或视频记录,以及有关个人的家庭、就业或教育的任何信息。

《防止骚扰法令》(POHA)修正案规定了哪些 “doxxing “罪行?

该修正案规定了三种发布身份信息的 doxxing 罪行。

发布识别信息以造成恐慌、困扰或骚扰

第3(1)(c)条–发布目标人物的身份信息,意图对当事人造成骚扰、惊恐或困扰。并因此导致当事人或任何其他人受到骚扰、惊恐或困扰。

《防止骚扰法令》(POHA)提供了例证来解释这一罪行。举个例子,X 和 Y有一段关系。当这段关系结束后,X 在 Facebook 上发文称 Y 滥交。随后,他继续发布 Y 的照片,并附上了她的私人电话号码。X的意图是通过帮助他人识别和联系 Y 来对 Y 造成骚扰。X 的行为导致 Y 被电话和短信骚扰,要求提供性服务。X 犯了有第3(1)(c)条定义的 “骚扰(doxxing) “罪。

如果 Y 的家人因为 X 的行为而感到痛苦或惊恐,或受到骚扰,X 也将被定罪。

发布引起暴力恐惧的身份信息

第5(1A)条–发布某人或与该人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

  • 意图使受害人相信会对受害人或任何其他人使用非法暴力 ;或
  • 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会使受害人相信会对其或其他人使用非法暴力。

举例说明。A在Facebook上发帖说,B 必须被 “挫挫他的傲气,给他一个教训”。A 附上了 B的照片和他的地址。A 还说:”谁会来揍他?”A 显然有意让 B相信会对 B 使用暴力。

在当今的科技社会,这是极不可能的,但假设 A 知道 B 永远不会看到或意识到这个帖子。根据第5(1A)条,A 是否仍然犯有 “骚扰(doxxing)”罪?不,A 不可能有罪,因为他没有意图使 B 害怕对 B 使用暴力。

发布身份信息以方便使用暴力

第5(1A)条进一步规定如下:

公布某人或与受害者有关的人的身份信息:

  • 意图协助对受害人或其他人使用非法暴力;或
  • 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会助长对受害人或任何其他人使用此类暴力。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需要意识到信息的公布,也不需要对暴力产生恐惧。A仍然有可能有罪。所需要的是,A 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促成暴力行为,或者 A 应该知道这将促成暴力行为。

这些罪行之间有什么区别?

  • 这三种罪行的主要区别在于所需的犯罪形式。

根据第3条,发布者必须有造成骚扰、惊恐或痛苦的意图才能被认定有罪。

根据第5(1A)条,即使发布者没有造成暴力恐惧或助长暴力的实际意图,也可被认定为有罪。只需证明发布者知道或应该知道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引起恐惧或助长暴力。

  • 第二个区别与犯罪的对象有关。

根据第3条,如果发布的信息导致目标人物或 “任何其他人 “受到骚扰、惊恐或困扰,则构成犯罪。

第5条规定的为使用暴力提供便利与第3条的要求类似。它可能与受害者或“任何其他人”有关。

然而,第5条规定的 “造成暴力恐惧 “的罪行只与目标受害者有关。身份信息被公布的人必须是害怕自己或其他人遭受暴力的人。回到我们关于 A 在Facebook上发帖子的例子,如果B不害怕暴力,那么 A就不构成犯罪,即使B的家人都害怕暴力。

能否对公司进行 “骚扰(doxxing)”?

不,骚扰(doxxing)只能针对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实体。然而,一个公司可以实施 “骚扰(doxxing)”。如果一个公司成为 “骚扰(doxxing)”的受害者,它还有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对骚扰(doxxing)的处罚

根据第3条(造成骚扰、惊恐或困扰)被定罪者,可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的罚款或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如果根据第5条被定罪,您可能被判处最高5000新元的罚款,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是否有针对 “骚扰(doxxing)”的辩护?

第3条和第5条都规定,如果被告能够证明他们的行为是合理的,则可以作为辩护理由。对于什么是 “合理行为 “并没有定义。法院将评估所有情况,以确定是否有必要的意图或知情来定罪,或被告的行为是否合理。

该法案使用了下面的例子。

X 录制了一段 Y 在路上胡乱开车的视频。X 将该视频发布在一个在线论坛上,人们在论坛上分享道路上危险驾驶行为的片段。X 发布这段视频的目的是警告人们开车要谨慎。X 没有犯下本条规定的罪行。

如果你觉得自己是骚扰(doxxing)的受害者,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向警方提交刑事指控报告

警方将进行调查,如果您能证明骚扰(doxxing)是根据第3条或第5(1A)条对您犯下的罪行,发布者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如果是在网上实施的骚扰(doxxing),您应该截图或保存帖子作为骚扰的证据。

对发布者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您能证明您因为骚扰(doxxing)而遭受了损失,您就可以对发布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金钱赔偿。

保护令

《防止骚扰法令》(POHA)第12条规定,受害者可以申请保护令,要求发布者停止发布该等信息。

法院还可以命令互联网平台禁止新加坡服务的最终用户访问该信息。

该法案规定,在较为严重的案件中,可颁发加速保护令。

新加坡政府明确表示,在将 “骚扰(doxxing)”定为犯罪行为时,不会容忍骚扰行为。
犯有这种行为的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您是受害者,”骚扰(doxxing)” 可能会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很大的困扰。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并尽快与律师讨论您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很重要的。

如果你被指控犯有 “骚扰罪(doxxing)”,但您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您可以抗辩。经验丰富的律师会评估您的案件,并与您讨论您的选择。

如果您需要法律代表,请联系 PKWA 律师所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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