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信托

超级富豪们一直在使用信托维护和传承家族财富,这种做法即使没有几百年,也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如今,信托仍然为寻求保护财富和传承资产的人提供了许多优势,而不需要冗长的 遗嘱 认证程序。它还可以提供一个有效的税收解决方案,并保护资产免受债权人的侵害。

如今,不仅是超级富豪,许多家庭和个人都将信托视为一种日益强大的财富和资产管理工具。

在新加坡,信托受《受托人法》(第337章) 管辖,其中许多原则是基于英国信托法。多年来,新加坡一直在修订《受托人法》,以促进信托在新加坡财富管理方面的使用。如今,信托是一个越来越受欢迎的工具,任何人都可以在一个定义明确、受到监管的法律框架的安全网中保护和管理资产。

那么,什么是信托,您是否应该考虑设立一个信托?

对于信托,最恰当的描述是一种法律安排,据此一个人(委托人)将财产转让给另一个人(受托人)。受托人然后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持有该财产。

委托人可以决定哪些资产包括在信托中,以及如何将它们分配给受益人。

它也可以被描述为一种信托协议,由指定的受托人为受益人管理和经营资产。受托人有受托责任和法定义务,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

受益人对资产有实益所有权。

委托人可以指定一个“保护人”来监督受托人和保护信托,确保受托人不滥用权力。

信托有不同的类型,每一种都有自己的利益。您是否应该设立一个信托,以及采用哪种类型的信托将取决于您的目标和个人情况。

为什么要创建信托?

资产保护

当委托人将资产转移到信托时,这些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就属于信托。

因此,这些资产受到保护,不受任何债权人或对委托人的诉讼。

这种形式的资产保全是信托对高风险的个人或企业主的主要好处之一。保护个人资产免受商业风险的影响。如果委托人破产,信托资产将受到保护,不受债权人影响。

这同样适用于那些有可能因业务过失而被起诉的专业人士。

信托资产不能用于清偿债权人或赔偿要求。信托资产在任何婚姻财产纠纷中也将受到保护。

请注意,资产必须在信托中保存至少一段时间,然后才能被保护免于索赔。

财务管理

信托可以用来管理一个家庭的财富。委托人可以指定资产应该如何投资。受托人将根据信托的条款和条件,管理资产并将其分配给受益人。

税收效率

如果你属于高税收级别,而您从某些资产产生的收入增加了您的应税收入,您可能会考虑将这些资产放在信托中。然后将这些资产的收益落入信托中,而税收责任将由受益人承担。

信托和对受益人的分配也要征税,但信托和分配的结构可以以一种对各方都有效的方式来分摊税收负担。

继承计划

当委托人去世时,信托资产将不会受到冗长的遗嘱认证程序的影响。新加坡信托法还保护在某些情况下免受强制继承制度的影响。

委托人可以指定在委托人死亡后,财产必须在某个时间分配给某个人。如果委托人的后代是未成年人,资产可以留在信托中,以后按照委托人的规定进行分配。通过这种方式,年幼的子女或没有能力管理自己事务的子女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孙辈的利益,将资产保留在信托中可能对后代有利。例如,如果受益将使受益人处于更高的纳税级别,或者他们居住的国家有较高的遗产税,那么将资产留给下一代可能是审慎的做法。

如果您认为设立一个信托适合您的情况,您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信托。

信托的类型

设立信托的法律后果和设立信托的目的取决于信托的类型。

信托有许多不同的类型,有经验的信托律师会根据您的情况给您最好的建议。

信托的几种类型包括:

生存者信托

这种信托是在委托人的一生中建立的。它也被称为生前信托。资产在委托人在世期间存放在信托机构。委托人可以在意愿书中陈述他们管理和分配利益的意愿。委托人也可以在将来修改意愿书。

生前信托用于节税和保护资产,如果委托人在未来丧失行为能力,它可能非常有用。

生前信托的例子包括:

  • 私人家庭信托,用于管理家庭财富,保护资产免受遗嘱认证程序和强制继承法的影响;
  • 专为投资目的而设立的投资信托;以及
  • 资产保护信托,以保护委托人的资产免受商业损失和债权人索赔的影响。

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的遗嘱中形成的。委托人死亡后,资产将按照遗嘱中的规定转入信托。委托人仍在世时没有信托。它只有在委托人死亡时才会生效。这种类型的信托在委托人有年幼子女、有特殊需要的受抚养人或不能管理其遗产的受益人时很有用。

备用信托

备用信托是遗嘱信托和生前信托的混合体,具有两者的优点。

信托成立了,但在委托人仍然活着的时候,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资产被放在信托中。受益人可以被指定。信托处于休眠状态,直到某一特定事件发生。在事件发生之前,受托人处于待命状态。

委托人可将保险单转让给受益人。可以包括公积金的提名,也可以对精神上的无行为能力做出规定。

如果指定的事件发生,资产可以通过委托书转移到信托。

或者,资产将在委托人去世后转移。

设立费用很低,没有转移资产的费用。每年的费用是最低的,而信托仍然处于休眠状态。

受托人对信托资产究竟有哪些权力?

这是许多人在将资产转入信托时关心的问题。

幸运的是,受托人的权力在新加坡得到了很好的规范。

受托人的权力

受托人从信托文书的条款中获得权力。《受托人法》和普通法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受托人的权力和责任。

受托人必须遵守特定的最低行为标准。受托人有法定义务,以合理的谨慎和技能来行使其职责和权力。

信托的形式和受托人的权力

信托的具体形式进一步决定了受托人的权力。信托是固定信托还是全权信托,是可撤销信托还是不可撤销信托,都会对受托人的权力产生重大影响。在设立信托之前,您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全权信托

在全权委托信托中,受托人有完全的酌处权。受托人可自行决定何时以及以何种比例将资产分配给受益人。

这种类型的信托可以很方便地保护家庭资产在离婚时免受婚姻财产纠纷的影响。它可以保护受益人不受债权人的伤害,并提供了适应受益人情况变化的可能性。

全权信托可以成为管理家庭动态的宝贵工具。如果家庭成员不善于理财,或面临很高的法律索赔的风险,或家庭成员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受托人可以利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对家庭动态进行管理。信托还提供保密性。

固定信托

与全权委托信托相反,在固定信托下,委托人决定谁能得到多少钱以及何时得到。受托人没有自由裁量权。受托人只是根据信托的条款和条件来管理资产。

可撤销信托

委托人可以终止可撤销的信托。委托人也可以改变信托的条款。这使得委托人有可能保留对资产的一些控制权。

然而,在破产或离婚的情况下,可撤销信托可能为债权人或配偶对信托资产提出索赔打开了大门。法院可能会决定委托人仍然控制资产。

不可撤销信托

在不可撤销信托下,委托人对放在信托中的资产不保留任何法律权利或控制权。他不能撤销或更改信托的条款。这些资产不再是委托人的遗产的一部分。

如果这些资产在信托中存在至少五年,它将受到保护,免受债权人和离婚索赔的影响。

如何创建信托?

信托是通过信托文书创建的,例如合同、遗嘱或信托契约。创建信托可能会对委托人和受益人产生重大影响。

任何考虑设立信托的人都应该寻求专家的法律意见。

设立信托有具体的基本要求。

  • 委托人必须具有创建信托的法律和精神能力。
  • 委托人必须具备:
  • 委托人创建信托的意图是明确的;
  • 明确信托的目标或目的;
  • 确定为信托资产的特定资产;以及
  • 遵守所有关于信托的法律和立法。

当资产被转移到信托,或当委托人通过信托声明宣布自己为受托人,现在为受益人持有资产时,信托就产生了。

是否应创建信托取决于您的经济状况、家庭和商业环境。

信托对财富管理和资产保护有不可否认的好处。

在新加坡,信托机构受到良好的监管。个人和家庭可以创建信托,并且可以放心,他们的资产在一个完善的普通法和法定框架下由有能力的人掌握和保护。另外,如果他们愿意这样做,新加坡允许委托人保留对资产的一些权力,并在管理投资方面发挥作用。

经验丰富的信托律师可以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最佳的信托选择和结构。

如果您需要法律代表,请联系 PKWA 律师所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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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 Wei Liong

产权转让 & 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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