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宣誓专员

在新加坡,宣誓专员是由宣誓和公证专员委员会任命的。该委员会由新加坡法律学会(SAL)的参议院任命。

一般来说,宣誓专员的任务是对新加坡使用的法律文件、法定声明和新加坡法院使用的宣誓书的宣誓和誓词进行监管。

什么时候需要宣誓专员?

一般来说,在签署宣誓书或法定声明时,您将需要一名宣誓专员。如果您申请被任命为死者的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您也需要一名宣誓专员。

谁有资格成为宣誓专员?

个人必须被认为是合适和适当的人选,才能被任命为宣誓专员。

根据 《1969年最高法院法案》第68条,最高法院的注册官、副注册官和助理注册官都是当然的宣誓专员。

宣誓专员规则 第3条规定,以下人员有资格被任命为宣誓专员:

  • 执业时间不少于7年的辩护人或律师,或曾担任过司法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人员。

在实践中,该委员会对新任命的指导方针要求律师至少有10年的积极实践经验,而且年龄至少35岁。如果曾有针对辩护人或律师的纪律处分程序,并导致其受到处罚,则申请将被拒绝。如果申请人只是受到训斥(没有受到处罚),如果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委员会将在作出决定之前审查案件的案情。

  • 受雇于政府各部委、部门、法定委员会和与政府有关联的公司的官员。
  • 法庭口译员和法庭官员
  • 参议院指定的非营利组织的雇员。

委员会要求所有非辩护人或律师的申请人必须年满25岁,至少有”O “级普通教育证书或同等学历,并在机构工作至少一年。)

宣誓专员的工作是什么?

要了解宣誓专员所做的工作,我们需要了解宣誓和非宗教式誓词、宣誓书和法定声明之间的区别。

宣誓和非宗教式誓词的区别

  • 通过进行 宣誓,宣誓人发誓该声明是真实的。它通常带有宗教因素–“上帝保佑我”。发誓者 “召唤 “上帝为真理作证。
  • An 非宗教式誓词与上帝无关,但仍然是一个庄严而正式的声明,表明该声明是真理。它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那些反对宣誓或宗教信仰不同的人将作出申明。

宣誓书和法定声明的区别

宣誓书 是对事实的宣誓或确认的书面陈述,通常在法庭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法定声明 是指为满足某种法定要求而将某事宣布为事实的声明。格式通常规定好的。法定声明不一定在法庭诉讼中使用。

宣誓专员的职责是什么?

宣誓专员将向作出宣誓或法定声明的人进行宣誓或确认,以确保宣誓和声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这必须在宣誓专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由宣誓专员记录并主持誓言或宣誓。作为程序的一部分,专员将确认当事人已阅读并理解声明的内容。

专员还将核实宣誓或申明人的身份是否为作出声明的人,并见证宣誓人的签名。

《最高法院法案》第68条规定了宣誓专员的职责。

它包括以下方面:

  • 在法律规定必须在公职人员面前承认的所有情况下,接受已婚妇女的承认。
  • 接收保释和保释金的确认书。
  • 为下列人员主持宣誓:
  • 保释的理由;
  • 接受任何宣誓或誓词;
  • 接收和接受任何诉讼的任何一方或多方的答复、答辩、抗辩、弃权、指控或审查;
  • 在任何审讯中对任何证人的讯问或 de bene esse(临时)或主要或任何其他情况下对任何证人进行询问;
  • 对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进行宣誓;以及
  • 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法院正在审理或即将审理的任何案件或事项中宣誓的人。
  • 接受和接收法定声明。

不同的宣誓专员可能履行不同的职能

担任宣誓专员的律师只能:

  • 对任何宣誓书或申明进行宣誓,或对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进行宣誓。
  • 接受和接收法定声明。

应注意的是,在辩护人或律师或其事务所的任何成员担任辩护人和律师的任何事务或业务中,辩护人或律师不得担任宣誓专员。

担任宣誓专员的法庭口译员可以履行第68条规定的职能,但必须遵守参议院可能在其任命证书中规定的任何限制。

凡属政府或指定的非营利性雇员的宣誓专员,一般只可处理与其部门有关的文件,并接收和接受其申请书附表1所列的文件。他们可以根据其任命证书上的限制条件行使职权。

重要的是要记住,宣誓专员只涉及在新加坡使用的文件。任何在新加坡境外使用的文件都需要公证员的服务。

宣誓专员的任期有多长?

宣誓专员的任期为一年。参议院有权在随后的每一年重新任命一个人。

除其他要求外,参议院应考虑在某一特定地区执业的专员人数,以及居住在该地区的人们的便利程度。

宣誓专员服务费

新加坡法律学会(SAL)的参议院规定了宣誓专员的费用。有关费用载于《宣誓专员规则》附表的第二部分。

目前,宣誓专员所收取的费用如下:

  • 在被任命为宣誓专员的辩护人和律师面前进行宣誓或确认:收取25新元
  • 对于在被任命为宣誓专员的辩护人和律师面前宣誓或确认的宣誓书中提到的每项证据:收取5新元
  • 关于接收或接受法定声明:收取25新元
  • 对于其中提到的每件需要标记的证据:收取5新元

允许宣誓专员收取合理的额外费用,用于翻译、口译或向委托声明的人宣读内容,如果宣誓是在专员办公室以外进行的,则收取旅行时间费用。

是否可以撤销对宣誓专员的任命?

可以,《宣誓专员规则》第13条规定,如果宣誓专员符合下列情况,任何任命应被视为撤销:

  • 宣布破产;
  • 被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除非在未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
  • 作为辩护人和律师,被新加坡最高法院停职或除名;
  • 被撤职、降级或者解聘的政府工作人员、法院翻译人员;或
  • 被指定的非营利组织的雇员被终止雇佣关系,或 SAL的参议院撤销了对该非营利组织的指定。

如何在新加坡找到一名宣誓专员?

新加坡法律学会有一份所有宣誓专员的名录。当您决定一个宣誓专员时,您应该选择一个交通便利并且精通您所熟悉的语言的人。

法院还为法庭诉讼中使用的宣誓书或法定声明提供宣誓专员服务。对于所有其他文件,您应该找您自己的宣誓专员。

现在,就联系 PKWA 的宣誓专员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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